以下是關于吊車嚴禁吊人作業的專業安全警示,結合紹興市上虞區作業特點及國家特種設備安全規范整理,供吊車出租方、操作人員及施工方參考:
一、為什么嚴禁吊車吊人?
法律依據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第14條)和《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T 6067-2010),屬嚴重違規操作。
上虞區市場監管部門對違規行為可依法查封設備并處罰款(個人最高5萬元,單位最高30萬元)。
高風險后果
機械故障風險:吊車設計承重為貨物,無防墜落保護,鋼絲繩斷裂、液壓失效等可能導致人員高空墜落。
操作失控風險:突然起降或擺動易造成人員碰撞、擠壓(上虞曾發生因吊籃傾斜導致的傷亡事故)。
環境隱患:上虞化工園區、建筑工地多,風力、粉塵等可能加劇危險。
二、替代吊人作業的合法方案
若需高空作業,必須采用以下合規方式:
專用高空作業平臺(如剪叉式、臂架式),需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搭設腳手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 130)。
申請特種作業:如必須使用吊籃,需由持證人員操作,并報上虞區住建局審批。
三、上虞區吊車出租方的責任
合同明確條款:租賃協議中需加粗注明“嚴禁吊人”,違者終止服務并追責。
操作培訓:向客戶出示《起重機械安全警示標志》(如“禁止載人”圖標)。
現場監督:建議安裝監控設備(如上虞杭州灣開發區部分企業已強制要求)。
安全提示:近期上虞區開展“起重機械專項整治”,重點排查建筑工地、港口碼頭等區域。切勿心存僥幸,生命至上!
如需正規高空作業設備租賃,可聯系上虞本地具備資質的服務商(如浙江力拓機電),確保合法合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