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吊車吊裝作業現場注意事項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作業前準備
人員資質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證,并且資格證需定期復審,確保作業人員具備專業的吊裝作業技能和知識。
設備檢查
對吊車、吊索、吊具等吊裝設備和輔件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無損壞或磨損跡象。

檢查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和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其齊全完整、靈活可靠。
方案審批
吊裝質量超過10噸的物體,應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
吊裝質量達到或超過40噸的物體,或是土建工程中的主體結構,應編制詳細的吊裝施工方案。若物體雖不足40噸,但具有特殊的形狀、剛度小、長徑比大、精密貴重或施工條件特殊,也應編制施工方案。該方案需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并報主管廠長和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安全技術交底
由技術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吊裝方案、操作流程和安全措施。
現場準備
清理作業現場,確定搬運路線,清除障礙物。
設置明顯的警戒區域標識,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
二、作業中操作
指揮信號
吊裝作業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并嚴格按照規定的信號進行指揮。
所有作業人員必須服從指揮,確保作業過程安全有序。
吊物固定與吊運
吊物捆扎必須牢固可靠,吊點和吊物的重心應在同一垂直線上。
核實吊物重量、尺寸、吊運路線、起吊高度等信息,進行最大受力計算,確定吊點位置和捆綁方式。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禁止起吊,吊運路線下方有人或經過重點防護區域未做防護不準起吊。
試吊與操作規范
在正式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將貨物輕輕提起,離地面約20-30厘米的高度,并保持60秒的懸停時間。在此期間,應仔細檢查吊裝設備及貨物的穩定性,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進行正式的吊裝作業。
吊裝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避免超載、超速等違規操作。
人員防護與溝通協作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好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高處作業時應遵守相關規定,確保人員安全。
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協調,特別是在雙機抬吊等復雜作業中,應經計算確認并編制方案,確保起吊總重量不超過兩臺起重機在該工況下允許起重量總和的百分之七十五。
特殊天氣與緊急情況
吊裝作業應避開惡劣天氣,如六級以上大風、大雨、大雪、大霧等,確保作業安全。
在吊裝作業過程中,如發生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吊裝操作,通知相關人員及時撤離現場,確保人員安全。
三、作業后處理
設備歸位
吊裝作業結束后,應將吊裝設備歸位,并進行清理和維護,確保下次使用前的安全和可靠。
現場清理
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和整理,確保現場的整潔和安全。恢復現場原狀,避免雜物造成安全隱患。
總結評估
對吊裝作業進行總結和評估,及時發現吊裝作業中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吊裝作業的安全管理水平。
四、其他注意事項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為吊裝錨點。若需將建筑物或構筑物作為錨點,必須經過機動和建筑部門的審查核算。
吊裝作業現場若需進行動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同時,應確保各類繩索與帶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避免接觸。
吊裝作業過程中,應確保起吊區域及吊裝半徑內無閑雜人員,以保障現場安全。在貨物進行起吊調整、升降或降落時,以及起重機進行移動或旋轉時,應發出明確的示警信號,如鳴笛或鳴哨,以提醒周圍人員注意。
吊裝作業應遵循“十不吊”原則:
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不吊;
斜拉斜吊重物不吊;
光線不足、視線不清不吊;
重物下站人不吊;
重物埋在地下或被吊重物上綁扎牽引繩并與其他管線連接不吊;
重物緊固不牢,繩子打死結,不合格索具不配套不吊;
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不吊;
重物越人頭不吊;
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通過嚴格遵守上述注意事項,可以確保安順吊車吊裝作業現場的安全、高效和順利進行。